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12月5日消息,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,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原委员、统战部原部长屈振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12月5日消息,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,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原委员、统战部原部长屈振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屈振年:
- 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下属所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;组织原则缺失,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弃守廉洁底线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,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,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违规在下级单位报销费用,采取不当方式阻止举报人检举揭发;违反工作纪律,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中不正确履职;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项目审批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屈振年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,情节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,决定给予屈振年开除党籍处分;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公开资料显示,屈振年,男,蒙古族,研究生学历,1968年9月出生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屈振年早年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任职,曾任突泉镇政府干部,突泉镇团委书记、镇党委秘书,团县委副书记,团县委书记,六户镇党委书记,县政府副县长等职。2007年,他任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委常委、副县长,其间曾挂职任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副旗长。
2011年,他任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委副书记、代县长,次年去代转正任县长。2015年11月,任突泉县委书记。此次履新前,他任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副盟长。
2021年6月,屈振年曾以突泉县委书记身份,被中央组织部授予“全国优秀县委书记”称号。
据此前报道,突泉地处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地区,人多地少,干旱少雨,资源禀赋差,交通不便利,2015年全县贫困发生率为9.24%,146个贫困村一穷二白。担任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委书记之初,屈振年在一次全委会上许下承诺,将带领突泉在新时代的“赶考”路上勇往直前,顺势而动,精益求精,力争高分。
这是官方首次披露,屈振年已被查。
屈振年,1968年9月生,蒙古族,省委党校研究生,工商管理硕士,中共党员。曾任突泉县委常委、副县长、县长等职,2015年11月接任突泉县委书记。2021年3月,屈振年任兴安盟人大工委副主任,并继续兼任突泉县委书记。
2021年6月,屈振年获“全国优秀县委书记”荣誉称号,同年转任兴安盟行署党组成员、副盟长,2024年3月,任兴安盟盟委委员、统战部部长。
来源: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